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湖北某某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MA4KR0PG××,住所地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387号大武汉家居广场H栋××层××室,法定代表人徐某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电话881368××。
被申请人武汉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57490564××,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大花岭村,法定代表人喻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电话816577××。
请求事项:
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35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额财产。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业已立案。为确保本案的顺利执行,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变卖、隐匿或毁损其财产,致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等相关规定,现申请人愿意以保函作担保向贵院提出以上申请。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侵权必究。请批准,为感!
此致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被申请人财产线索:
银行账户:户名:武汉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账号:1279113797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