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首页 > 朋来文书

《请立即支付拖欠武汉市某某某某经贸有限公司货款的律师函》

发布时间:2020-08-21 15:16:10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赵慧茜 戎畅  

请立即支付拖欠武汉市某某某某经贸有限公司货款的律师函
深圳某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接受武汉市某某某某经贸有限公司委托,指派我们就贵司拖欠货款事宜致函如下:
  一、在2019年10月8日,贵司向武汉市某某某某经贸有限公司采购淋浴房屏及石基,货款合计895239.00元,并签订《联投某某某二、三期某某淋浴房供货及安装合同》,贵司于2019年11月14日、2020年01月23日分别付款89523.90元、100000.00元,尚拖欠武汉市某某某某经贸有限公司货款705715.10元,该货款已严重超期。
  二、武汉市某某某某经贸有限公司积极配合贵司工作,在未收到相应进度款的前提下全部安装完毕,协助贵司顺利交付。贵司以物业开发方未支付进度款项为由不按双方签订的采购协议中约定的结算节点支付进度货款。贵司以淋浴屏属物业开发方增补项目,结算审批需要走流程为由,直至后来的审批受阻导致无法结算等因素拒不付款。很明显,这不能成为贵司拒付货款的理由。如果贵司在接到本律师函后仍然不在2020年7月31日前付清货款的话,武汉市某某某某经贸有限公司将立即起诉贵司,届时贵司将极有可能承担本不必支出的诉讼费等费用。
  三、我们建议贵司尽快向贵司法律顾问或当地资深律师咨询后,恰当地处理此事。贵司若有诚意,请在上述限定时间内与我们联系或直接与武汉市某某某某经贸有限公司联系,逾期武汉市某某某某经贸有限公司将在不另行通知贵司的情况下立即起诉贵司。
  最后,我们希望贵司慎重考虑,相互理解为感!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顺祝商祺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慧茜、戎畅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