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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某某、陈某某和朱某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发布时间:2020-08-19 15:56:08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刘源波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桂某某、陈某某
  乙方:朱某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湖北某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某食品公司)股权转让等事宜约定如下:
  一、某某食品公司基本情况
  (一)某某食品公司由甲方(桂某某60%、陈某某40%)于2019年12月20日注册设立,注册资金500万,认缴出资500万,登记实缴出资0。
  (二)双方确认截至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实际投资160万。
  (三)截止签订本协议时,湖北某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状况如下:无现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配方等)合计160万,无债权债务。
  二、股权转让及再投资
  (一)双方确认某某食品公司现价值为160万。甲方转让20%的股权于乙方,乙方需要支付甲方32万。股权转让后,双方分别占某某食品公司80%(桂某某48%、陈某某32%)、20%的股权。
  (二)上述股权转让后,双方同意按比例再投资40万,即甲方32万、乙方8万。因乙方需要支付甲方32万,故不再直接支付甲方,而是直接代甲方支付至某某食品公司,即乙方将32万+8万=40万直接支付至某某食品公司。
  (三)乙方委托第三人武汉某某某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代为向某某食品公司支付40万,武汉某某某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某某食品公司40万视为乙方支付。
  三、付款时间、过户时间
  (一)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3日内向某某食品公司支付40万,若逾期支付的,应按未付款项的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二)乙方支付40万后,甲方应在3日内配合乙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若逾期配合的,应按40万的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四、甲方不得隐瞒某某食品公司债务等事项
  乙方主要基于甲方的单方陈述而与甲方签订本协议。若甲方有隐瞒某某食品公司债务等事项影响乙方签订本协议意愿的,乙方可在知晓后90日内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退还40万并对该款项以日万分之三从支付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支付违约金。
  五、重大事项决策特别约定
  为了某某食品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壮大,双方特别约定公司之后在产品运营、吸纳新股东、增加或减少投资、利润分红、财务制度等重大事项决策方面,需要取得一致同意方可实施。
  六、其他
  (一)双方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订的协议若有与本协议不一致内容的,以本协议为准。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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