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沈某某,女,1977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南路×××号×栋×单元××××室,电话150027353××。
被申请人彭某某,男,1983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武汉市硚口区多福路翡翠座××××号,电话136973253××。
被申请人赵某,女,1985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武汉市硚口区多福路翡翠座××××号,电话159275319××。
被申请人彭龙某,男,1953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武汉市硚口区汉正街第一大道××栋××层×××××号,电话158027799××。
被申请人沈某某,女,1954年7月29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武汉市硚口区汉正街第一大道××栋××层×××××号,电话158271052××。
请求事项:
请求冻结四被申请人银行存款560000元或查封冻结其等额财产。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四被申请人民间借贷、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现为了防止四被申请人转移财产,保障判决、裁定的顺利执行,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上述申请,同时愿意以保函作担保。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侵权必究。请批准,为感!
此致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