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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漆富人商贸有限公司诉张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发布时间:2019-03-26 17:14:10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陈思怡 李玲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武汉漆富人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台商投资区新沟镇特5号(14),法定代表人赵玉清董事长,电话133672568××。
  被申请人张某,197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湖北省天门市横林镇方岭村×组××号,电话137202088××。
  请求事项:
  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3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额财产。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业已立案,为确保本案的顺利执行,防止被申请人隐匿、转移财产,现申请人愿意以房屋作担保向贵院提出以上申请,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侵权必究。请批准,为感!
  此致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