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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案的《取保候审申请书》

发布时间:2019-01-15 16:55:56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陈思怡 王莹莹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陈思怡、王莹莹,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侯某某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侯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于2018年12月24日被贵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武汉市汉阳区看守所。我们认为侯某某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主要理由有以下几点:
  第一,侯某某平时表现一贯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此次因法律意识淡薄,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在羁押期间,侯某某经过深刻的反省,已经意识到自身行为触犯了法律,并保证会安分守法,积极配合司法活动。
  第二,侯某某涉嫌的罪名是非法经营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故根据侯某某及其家属的要求,我们为侯某某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侯某某家属愿意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保证人保证做到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侯某某的情况,并且保证做到:遵守法律,随传随到,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不离开本市。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综上,我们特为侯某某向贵局申请取保候审,请予批准,为盼。
  此致
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
                                      申请人:陈思怡、王莹莹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