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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及时协商解决侵犯左崴崴名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等事宜的律师函》

发布时间:2011-04-03 12:56:42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陈哲 方璨  

请及时协商解决侵犯左崴崴肖像权、隐私权和名誉权等事宜的律师函

武汉中兰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徐总: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接受左崴崴委托,指派我们就贵司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等事宜致函如下:
  一、2006年10月,左崴崴在贵司做了丰胸和隆鼻等整形手术。徐总提出适当为左崴崴优惠医疗费、左崴崴须配合贵司在医院内部的宣传,左崴崴表示同意但表明:贵司宣传不得透露其身份、性别和隐私,且不得做任何商业盈利广告宣传。
  二、2007-2010年,贵司为了宣传自己整形技术高超,在未经左崴崴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整形前、后的照片大量刊登在报纸、杂志等公开发行的刊物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贵司侵犯了左崴崴的肖像权,应该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等责任。
  三、在宣传过程中,贵司大肆宣扬“美女左崴崴是从男人整形而成”的言论,泄露其“性别为男”的隐私,以此说明自己整形技术高超,这给其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伤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贵司侵犯了左崴崴的隐私权,应该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等责任。
  四、在宣传过程中,贵司为了显示自己在变性手术业务上具有高超水准,散布“左崴崴为变性人”的不实言论,这不仅干扰了其和家人正常的生活和工作,而且使他们承受了来自外界的巨大压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贵司侵犯了左崴崴的名誉权,应该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和恢复名誉等责任。
  五、2010年6月22日,左崴崴委托本所要求直接起诉贵司,并通过广大媒体揭露贵司手术不规范、手术水平低劣和坑人骗人等事实直到贵司不能再害人为止。
  六、接受委托后,本所指派我们多番开导左崴崴:希望其做一个性格健全、人格完善的人,并向其提出了“协商解决、多交朋友、少树敌人”的交际原则(特别是娱乐圈),如果协商不成再起诉(拟索赔1000000元)则不失先礼后兵之道。左崴崴后终于同意该方案,于是有了本律师函。如果本案进入诉讼程序必将在武汉市、湖北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产生轰动效应,请贵司三思。
  七、我们认为:如果左崴崴所述上述情况属实的话,贵司应及时妥善地处理侵犯其肖像权、隐私权和名誉权等事宜,才不至于名声扫地而耽误了大好前程。识时务者为俊杰,我们相信贵司会在此事上做出正确的决定。
  八、我们建议贵司及时向贵司法律顾问或其他资深律师咨询并在2010年7月2日前与我们联系或直接与左崴崴联系解决此事,逾期我们将在不另行通知贵司的情况下代理其立即起诉贵司。
  说明:欲了解本所曾办理的类似案件,可登陆85717171.cn查看。
  最后,我们祝你们双方最终能化干戈为玉帛!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顺祝商祺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哲、方璨
                                       201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