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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诉周某某、蔡某排除妨害纠纷案一审的《民事撤诉申请书》

发布时间:2010-08-23 15:45:19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陈哲  

民事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张某某,男,1952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北捷龙交通运业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住所地武汉市武昌区南湖新世纪宝安花园×-2-201室,电话138071972××。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诉周某某、蔡某排除妨碍纠纷一案,周某某、蔡某在收到《民事起诉状》副本后已主动拆除武昌区南湖新世纪宝安花园×-2-202室门前、公共楼道处建造的不锈钢栅栏,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侵权必究。申请人故向贵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批准为感!
  此致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