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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中四个词语的顺序应该调整

发布时间:2015-05-14 11:46:50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刘源波  

  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中四个词语的顺序应该调整
  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后,依法治国新十六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了武汉各马路工地旁的护栏上。本人记得上大学期间的依法治国十六字方针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本人认为新十六字方针与时俱进,提得很好,但四个词语的顺序从逻辑上来说有不足,应该调整!
  2013年6月29日,《瞭望》新闻周刊刊登了国家行政学院胡建淼的文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提升》www.lwgcw.com/NewsShow.aspx?newsId=32233。该文对新十六字方针进行了科学的归纳和总结:科学立法是法治中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法治中国的关键,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的防线,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的基础。
  如果就前提、关键、防线、基础四个词语的顺序出一个题,逻辑能力稍好一点的人都知道,应该是:前提、基础、关键、防线。因此,本人认为:
  一、科学立法是法治中国的前提,前提放在最前面毋庸置疑;
  二、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的基础,基础应该紧随其后;
  三、严格执法是法治中国的关键,关键应该再其次;
  四、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的防线,防线应该放在最后面。
  故,本人建议将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调整为:“科学立法、全民守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当本人提出想写这篇文章时,就有好心的朋友提出还是不写的好,小心被打成反动派!但人云亦云绝不是本人的风格!本人觉得本文没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而且如果不及时调整导致写入教科书将会贻笑大方,为此,经反复思量后拙文并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