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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3日《湖北日报》:《社情民声丨太折腾!水费限充10元,业主频繁跑腿苦不堪言》

发布时间:2026-05-13 14:14:14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饶纯武  

  社情民声丨太折腾!水费限充10元,业主频繁跑腿苦不堪言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饶纯武
  近日,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巢上城御园小区多名业主反映,小区业主用水由物业代收水费,物业为催缴更换水表费用,采取“每次充值10元封顶”变相给业主施压,导致业主需频繁前往物业办公地点缴费,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业主质疑物业“刁难业主”“故意折腾人”;而物业则称,这种催费方式也是不得已。
  单次水费限充10元  业主洗澡时水断流
  “水费一次只能充10元,物业这是故意折腾人!”巢上城御园4栋1单元业主冯女士无奈地说,她曾因此事报警求助,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更让她困扰的是,有次洗澡突然停水,她不得不在10天之内三次前往物业办公室充值,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今年4月初,巢上城御园小区物业管家告诉冯女士,她家自来水表虽然机械计量功能正常,但电子控制模块已损坏,无法插卡充值,也不能显示剩余水量,且她家自来水存在超量使用情况,需要更换水表,业主须承担400元水表费用。
  冯女士介绍,此前可一次性充值100元水费,而家中用水量不大,加之家庭多人可充值,所以未留意水表异常和欠费情况。“我明确表示愿承担所欠水费,但不同意支付水表更换费用!”冯女士说,双方协商未果,物业于4月20单方面更换了水表。当日下午5时许,她去物业交水费时,物业表示,一次只能交10元。
  冯女士报警材料
  冯女士当即报警,称小区物业故意刁难业主。而物业方表示,报警也不能解决问题。黄陂腾龙派出所民警赶至现场后,调解未能成功。
  因4月20日物业更换新水表时已充值10元水费,4月25日,冯女士交水费时,补交10元、新充限额10元,一共20元。“五一”期间,冯女士洗澡时自来水突然断流。无奈之下,5月3日、5月4日,冯女士两次赶至小区物业,每次预交10元水费。4月25日至5月4日10天内,冯女士交了三次水费。
  冯女士十年交三次水费。
  物业单方换新水表 多名业主不予认可
  巢上城御园部分业主表示,被物业单方面拆卸的水表,其机械计量部分可正常读数,并不影响业主交水费。而物业坚持更换水表,实则是让水表电子控制模块正常工作,实现业主先付费后用水,从而省去物业抄表环节。
  水表机械计量仍可正常读数。
  “在御园小区470人的业主群里,不少业主要求物业不要动水表,可物业偏偏单方面更换水表。”御园4栋2单元的李先生表示,4月27日,物业没有与他协商,就擅自更换了家门外的水表。5月5日,记者在御园物业见到,李先生家被卸下的水表,机械计量为1540吨,其干电池盒内出现铜绿。“生锈的地方刮一下一般可修好,且新水表物业开价400元价格偏高!”李先生表示,因他不愿承担水表费用,物业便限制他每次只能充10元。5月5日上午交涉无果,他只得充值10元水费。
  御园4栋2单元的占女士也有同样的遭遇。4月21日物业管家发来图片,称她家水表电子控制模块不能读数,机械计量读数显示为1648吨。但在4月27日,物业未与她沟通、未让她核对水表读数的情况下,直接拆卸并更换了水表,并要求她交400元的水表费。“超出的水费我愿意承担,但水表更换费用不能接受。”占女士说,她向物业索要新水表检测报告,发现报告委托方并非小区物业。
  巢上城御园小区物业介绍,近期经对御园小区的水表进行检查,更换了36块问题水表,已有28户承担了水表费用,两户未入住的业主暂未交费,另有6户不愿承担更换水表费用,被限制每次只能充值10元。
  根据《武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供水设施维护责任以结算水表为界,结算水表由供水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武汉市最大的供水单位市水务集团表示,对于其直接用户,使用6年以上的结算水表自然损坏,水务集团免费更换。
  “我们不是供水企业的直接用户,没能实现一户一表,也是开发商的原因,御园小区交付已经11年,水表电子控制模不能读数应属自然损坏,物业让业主一方买单不公平。”御园小区多名业主表示。
  物业自称“不得已” 律师称其涉嫌违法
  原水表机械计量正常,物业为何要更换新水表?收取更换水表费用的依据是什么?为何对不愿支付水表费的业主限制充值数额?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巢上城御园小区物业。
  “机械计量属于后付费模式,而拥有电子控制模块的水表属于预付费模式。”御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解释,如果业主采用后付费模式,物业需要安排专人抄表,小区共有800户,抄表工作量非常大。记者从为该小区供应自来水的武汉黄陂上实水务有限公司获悉,物业对供水企业属于用后付费,即每月结算一次水费。
  对于单方面更换水表行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在业主群中,曾提醒问题水表业主前来处理,但部分业主未配合,物业为及时“止损”,才单方面进行更换。
  关于收取400元水表费的依据,物业工作人员称,物业代收水费价格为2.32元/吨,并未赚取差价,新水表系物业从厂家采购的感应式水表,保修期长达6年,每块成本380元,加上上门安装和税务发票成本,最终确定按400元收取。
  至于限制水费充值数额的原因,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起诉业主打官司时间拖得长,物业并未为难业主,只是希望用这种方式,促使业主尽快前来协商解决水表费用问题。物业并没有不让业主用水,只是每次充值10元,没有限制充值次数,这种做法也是不得已。
  “即使物业认为应当收取水表费,催收也应通过书面告知、电话沟通、平等协商、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等方式进行,将更换水表费与水费充值金额捆绑,属于变相限制供水和强制捆绑收费的行为,违反相关强制性规定。”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校友会会长、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表示,《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等理由,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此外,缴费限额与水表更换费用捆绑,同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平交易原则,属于强制交易、不合理搭售。
  “小区物业不能捆绑收费!”黄陂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科表示,物业不能限制业主充水费,住建部门尚未接到相关投诉,将前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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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刘长松
  媒体报道来源:https://news.hubeidaily.net/pc/c_54996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