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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一块豆腐引发“监控风波”:小区“失窃”,谁有权公开监控画面?》

发布时间:2026-03-28 11:46:31   来源: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   作者:尹勤兵  

  一块豆腐引发“监控风波”:小区“失窃”,谁有权公开监控画面?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3月26日讯(记者尹勤兵)一块放在楼道里的豆腐,几分钟后不翼而飞,失主想要通过监控揪出肇事者并公开曝光,却被物业以“侵犯隐私”为由叫停。这起发生在武汉市东西湖区中国铁建江语城小区的“豆腐风波”,引发了一场关于社区安全、个人权利与物业管理边界的讨论。
  事情发生在3月14日中午。业主占女士在小区3栋经营一家团购店,当天她将一块豆腐临时放在楼道一箱矿泉水上,转身几分钟后,装有豆腐的塑料袋竟消失不见。她循迹查找,发现豆腐已被摔在相邻楼栋门口的便道上。
  放在楼道矿泉水箱上的豆腐被人“顺”走了。
  “一定要查监控,把这个‘小偷’曝光出去!”占女士随即在业主群内发声,要求物业调取监控录像并公开嫌疑人画面。然而,物业方面并未如她所愿。管家回应称,物业并非执法机关,无权擅自公开监控画面,更不能自行“曝光”他人,此举涉嫌侵犯个人隐私和名誉权。即便发现异常行为,也应报警由警方介入调查。
  面对物业的做法,占女士难以接受。“不曝光他,他还以为没人管!”她表示,此前她家多次遭遇物品丢失,物业也只是让她查看监控,始终未做公开曝光。
  3月20日,记者前往小区物业了解情况。一名工作人员透露,经调取监控核实,当天拿走豆腐的其实是一名不到6岁的孩子。事后,物业已联系上孩子家长,对方称愿意道歉并赔偿占女士的损失。然而,这一处理方案被占女士拒绝。占女士不要赔偿,坚持要曝光。
  物业方面表示,小区监控涉及社区安全和个人隐私双重属性,业主可在物业陪同下查看录像,但不得擅自拷贝或对外传播。占女士听后十分失望。
  3月26日,接受记者采访,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校友会会长、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律师分析说,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服务和被服务的法律关系。失窃业主要求查看、拷贝公共区域监控视频是其基本权利,配合业主查看、拷贝视频则是物业公司的基本义务,所以该物业公司拒绝业主拷贝视频是一种违约行为。但因为肇事者或小偷也有隐私权、肖像权等权利,所以失窃业主拿到视频也不能随意发布,否则有可能涉嫌侵犯上述权利反而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或官司。若要警醒他人和起到威慑作用,打码发布更为合适。
  刘律师称,此事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涉及相关视频尤其应该谨慎。他建议,遇到类似事件,寻求警方介入较为稳妥。
  【编辑:丁翾】
  媒体报道来源:http://news.cjn.cn/whpd/yw_19947/202603/t52770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