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双11优惠活动致商家“破产” 被指利用解释权随意变更规则涉虚假营销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记者 张璐
双11临近,各大电商已经开始预热。然而,有消费者向长江商报爆料,认为京东和入驻商家欺骗消费者,虚假销售。
爆料人李先生表示,自己领取了京东“满200-189”的优惠劵,并且正常下单,但是随后就收到了店铺发来的短信,表示李先生的优惠劵是平台误报的,导致非正常的2万多单,店铺因无力承担破产倒闭,要求李先生取消订单退款。
11月2日,长江商报记者联系到京东的公关人员,对方表示,“非常抱歉给用户带来了不便,我们已紧急协调涉及的商家予以处理。目前已有部分商家反馈会联系用户沟通,建议用户取消订单,并予以相应补偿。”
活动漏洞致入驻商家“破产”
作为电商造节的产物,双11已经成为各大电商平台厮杀的主要阵地,天猫、京东、苏宁、唯品会等各电商巨头全方位出击。“预定加赠”“预定领券”“预定金翻倍”等各种活动令人眼花缭乱。
但是,近期有消费者向长江商报记者反映,表示今年的双十一前期的优惠活动信息不够透明,有些商家利用解释权随意变更规则;此外,还有人表示自己在京东上遭遇了“虚假宣传”,优惠劵领取下单后被店铺告知因操作失误不会发货,希望消费者本人退款。
日前,消费者李先生向长江商报记者爆料,自己领取了京东“满200-189”的优惠劵,并且正常下单,但是随后就收到了店铺发的短信,表示李先生的优惠劵是误报的,导致非正常的2万多单,店铺因无力承担破产倒闭,李先生可以取消订单退款。
但是李先生认为,他和平台及商家的交易都是正常的,店铺不应该这样要求他退款,这是用虚假优惠劵欺骗消费者,“这么大的店铺说倒闭就倒闭,让人不理解。”他希望京东或者店铺能给一个说法。
随后,记者尝试联系李先生购买商品的两个店铺,均找不到负责人。
11月2日,长江商报记者联系到京东的公关人员,对方表示,“非常抱歉给用户带来了不便,我们已紧急协调涉及的商家予以处理。目前已有部分商家反馈会联系用户沟通,建议用户取消订单,并予以相应补偿。”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徐亚军认为,“李先生在京东平台领取‘满200-189’优惠券,优惠幅度如此之大,属于店铺的真实意愿可能性极小,而且事后店铺也澄清优惠券是平台误报的,因此店铺是可以要求取消订单退款的。同时,京东平台作为交易居间方,应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不得提供虚假情况,违反该义务,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消费者在京东商城注册账号后,与京东平台之间形成一种居间关系,京东平台应履行其居间义务,由于京东平台提供的满减优惠券不实,造成消费者损失的京东平台应当予以赔偿。”
利用解释权随意变更规则
同样也是在京东,消费者孙先生最近也遇到了令人烦心的事。
10月29日,消费者孙先生向长江商报记者反映,表示自己在虎牌全球购京东自营旗舰店中想购买几款保温杯,不料却遇到“满减优惠”与活动宣传不符的情况,与商家沟通没有结果后,他选择求助记者。
据孙先生描述,他看到虎牌全球购京东自营旗舰店首页写着“全场满299减100”的活动促销优惠,并标注使用期限截止10月31日,孙先生便领取优惠开始购物,准备付款时却发现,“299减100”的优惠并不能使用,只能选用满“399减100”的优惠券。
“今年的双十一,虽然很多商家都搞预售还有提前优惠的活动,但是玩法太复杂,噱头真的多于实惠,说好的10月31日前‘满299减100’,结果变成了‘满399减100’,问客服只是说部分商品支持满299减100,但是让他把部分商品的链接发过来,就失踪了……”孙先生认为该旗舰店虚假宣传,“就是为了吸引人过来。”
10月30日中午,长江商报记者登陆该旗舰店发现,主页上“满299减100”十分醒目,仍在打着广告,在联系上客服后,记者得到的回复却是,“活动还没开始”,再次追问则立刻改口为“活动结束了”,面对记者的质疑,该客服表示转接到客服专员处理,“有些商品参与有些不参与,具体以商品详情为准。”该专员表示,“应该是供应商搞错了,实在抱歉。”
10月30日傍晚,记者再次登录该旗舰店主页,发现之前“全场满299减100”已经改为“399减100”的优惠活动了。
事实上,今年的“双十一”活动更复杂,各种“满减”、“抵扣”、“膨胀”、“返现”规则成了烧脑的数学题,一些商家规则信息不透明,利用解释权随意变更规则、价格,让消费者很闹心。
徐亚军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谈到,“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李先生在虎牌京东自营旗舰店被‘满299减100’活动促销优惠所吸引,进而准备购买几款保温杯,但在付款时,发现满减优惠不能使用而放弃购买,其购买的意思表示并没有完成,因此不能认定为欺诈。但是,店铺宣传呈现的内容不实,意图使消费者产生错误的认识,已明显构成虚假宣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徐亚军认为,“电商们双11先提价后降价属于典型的价格欺诈,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因此而遭受损失的,可以要求商家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
媒体报道来源:
http://www.changjiangtimes.com/2018/11/590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