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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9日《长江商报》:《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司法解释将出台》

发布时间:2017-01-09 12:37:39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李璟  

  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司法解释将出台
  长江商报消息 去年全国查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300余亿条,湖北半年抓获嫌犯140余人
  □本报记者 李璟
  接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能准确报出你的名字、工作甚至家庭住址;刚买了房,装修公司的电话就接踵而至;才换了新车,保险公司的电话就主动找来……这些都是因为个人信息泄露了。
  近年来,随着社会信息化快速发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持续增多。日前,公安部对外宣布,将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专项行动将延至2017年12月底。
  此外,长江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开始起草审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最高法、最高检正会同公安部起草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关于法律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
  随州破获一起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不仅是个人隐私被曝光,更是日益猖狂的电信诈骗案件的问题之源。
  近日,湖北随州警方就通过打击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并深挖源头,经过长达半年的经营,成功破获了当地最大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6年6月,随州市公安局侦查发现,当地人何某在倒卖个人信息,手中信息大部分是当地车主的信息,包含姓名、驾驶证号、车型、家庭住址等隐私,倒卖是用来进行“买车退税”诈骗。为了追查这些个人信息从何而来,警方迅速成立专班顺线深挖。
  调查发现,何某是通过网上转账汇款,从一家网络公司购买到的公民个人信息。这家网络公司隐藏在湖南省湘潭市一个住宅小区内,门口装了摄像头,戒备森严。公司负责人程某就住在该小区,时刻监视着周边的一举一动。
  经过长达半年的调查,去年12月14日,警方开始收网行动。上午9点,湘鄂两地警力联手,在程某家中将其抓获归案,随后赶到该公司,当场将郭某、陈某、周某等3名技术骨干和12名正在办公的客服人员一举抓获,并现场扣押作案工具电脑40余台、短信群发器5台、核心服务器2台、电话卡300余张。
  办案民警介绍,该公司对外宣称主要经营的业务有:号码魔方软件、空号检测、微信开通检测、手机号码归属地查询、手机实号下载等项目。看起来好像是一个高科技公司,但事实上,这些业务都是不存在的,公司主要业务就是倒卖公民个人信息。
  经审讯,程某交代,他们通过自己的技术团队,研发了一种“扒虫软件”,专门上网在一些交易网站中搜集公民个人信息,再利用自己团队开发的采集软件批量来进行归类、整理,并按照客户需求,对全国29个省市区的公民个人信息提供批量下载。
  程某说,通过他们开发的这款软件,不仅是居民的手机号、家庭住址、身份信息,就连车主的车辆型号、保险到期时间、买卖价格,小区业主的户型、地址、房屋交易价格,或是淘宝买家所买卖的产品、产品的数量、QQ号码等,都可以轻易找到。然后他们针对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再打包卖给对方。该公司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多达上亿条,仅2014年至2016年,就非法获利过千万元。
  目前,程某等16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均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去年全国查获300亿条信息
  长江商报记者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为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其蔓延势头,2016年4月,湖北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在半年的行动中,湖北共侦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4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0余人,抓获“内鬼”源头13人,8起案件被公安部督办,查获被买卖的公民个人信息4亿余条。
  湖北省公安厅网安总队相关负责人向长江商报透露,从目前破获的案件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主要有两个源头:一是单位“内鬼”利用职务之便盗取客户信息,二是黑客直接入侵网络。这些个人信息被“内鬼”或黑客变卖,形成庞大的地下黑市。
  数据统计,2016年全国共侦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类案件18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00余人,查获各类公民个人信息300余亿条。其中,抓获涉及40余个行业和部门的内部人员390余人、黑客近百人。
  近日,公安部对外发布了2016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0大典型案例,同时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决定将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专项行动延长至2017年12月底。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信息化社会条件下的新型犯罪,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并督促拥有公民大数据的相关单位和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公安机关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对涉嫌销售、传播公民个人信息的网店、网络账号、通讯联络号码等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净化网络环境,不给违法犯罪留下可乘之机。
  “两高”已着手制定司法解释
  有专家指出,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如何确定个人信息的概念和范围,是当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同时,相关立法未能跟上互联网发展的步伐,客观上也纵容了网络犯罪。因此,加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已成为“互联网+”时代的紧迫任务。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告诉长江商报记者,我国曾在2009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中增设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两个罪名。到2015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九)》,又将上述两个罪名统一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犯罪主体范围,提高了法定刑,规定了从重处罚的情形。根据量刑标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刘源波指出,在司法实践中,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处罚偏轻。统计发现,近两年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例中,绝大多数量刑都在一年或一年以下,少部分案件的量刑达到了两年。“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什么是情节严重?什么是情节特别严重?目前没有司法解释可以对这些作出规定。”他认为,由于缺少司法解释,“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模糊,“情节严重”的标准难以统一、弹性太大,这都是造成难以打击此类犯罪的关键。
  长江商报记者了解到,为扼制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开始起草审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此外,最高法、最高检正会同公安部起草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关于法律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
  去年12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并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法刑三庭副庭长李睿懿在发布会上表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不仅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上游犯罪、源头犯罪,同时还引发、诱发了一些其他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这种现象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已经并且正在采取各方面措施予以打击治理。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抓紧制定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司法解释,有望尽快出台。这个司法解释出台以后,将更有力地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
  媒体报道来源:http://www.changjiangtimes.com/2017/01/556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