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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30日《长江日报》:《女白领请人讨债获刑》

发布时间:2015-11-30 9:32:53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耿珊珊  

  女白领请人讨债获刑
  本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继明)对方欠债不还,请人讨债反酿祸,近日,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成员接手的一件案子,让人唏嘘不已,一位女白领因不当追讨,不仅赔钱还获刑。
  2年前,26岁的某公司白领黎丽将名下的两张信用卡借给朋友汪明,直到去年8月,她才得知对方已透支5万余元。银行多次讨债,可汪明就是欠钱不还。于是,她将此事告诉了表弟。
  去年12月,表弟叫上两好友帮黎丽讨债。一天,表弟等三人来到汪明家中,强行带他到汉口某宾馆,一顿拳打脚踢,汪明写下“盗用信用卡并挥霍”的字据。
  其间,表弟还将黎丽叫到宾馆来,她看到殴打现场也并未制止。直到汪明联系母亲,向表弟银行卡汇款3000元后,他才被允许离开。
  事后,经医院诊断,汪明右侧肋骨骨折,已构成轻微伤。今年4月,黎丽的表弟等三位打人者越想越害怕,到公安局自首。表弟还主动赔偿汪明8000元,才获得对方谅解。今年9月28日,检察院依法对黎丽等4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
  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成员、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余斐代理此案。他表示,为讨债,黎丽的表弟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造成他人轻微伤,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而黎丽虽未参与非法拘禁和殴打,但对此事知情并参与,和其他三人构成共同犯罪。但四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有自首情节,量刑应从轻。
  今年11月6日,法院依法判决黎丽等4人构成非法拘禁罪,表弟等三人获有期徒刑8个月,黎丽则缓刑一年。
  余律师提醒,如果有正当债务需要追讨,可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若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选择自行不正当追讨或找讨债公司追讨,都极有可能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媒体报道来源:http://cjrb.cjn.cn/html/2015-11/30/content_54916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