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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日《武汉晨报》:《12元邮费秒杀手包半个月不发货》

发布时间:2015-09-01 9:37:07   来源:武汉晨报   作者:尹勤兵  

  12元邮费秒杀手包半个月不发货
  消费者质疑1号店“撕毁”订立好的订单,实在有违诚信
  本报讯(记者尹勤兵)网购秒杀下单成功,半个月过了,网站却拒绝发货。昨日,家住东西湖金银湖的消费者徐女士质疑1号店网购平台“闹眼子”。
  家住金银湖的徐女士称,8月15日,她和丈夫在国内知名购物网站1号店,通过“零元购”秒杀网购界面,购买了一款499元的“蔻驰”手包。徐女士说,“当时网页说明写得清清楚楚,只要支付12元邮费,就可以得到该款商品。”下单后,觉得运气好的她,一心一意等待收货,谁知道一个星期过去了,迟迟不见发货。几次联系客服,对方解释,当天的商品设置错误,让她自行取消订单,补偿20元。
  徐女士昨投诉称,“真没想到,到手的鸭子还会飞,显示成功的订单,说取消就取消了。”对1号店这种做法,她非常气愤,认为对方“撕毁”订立好的订单,实在有违诚信。因为不同意对方的补偿方案,该订单迄今处于“僵尸”状态。
  昨日,记者联系上1号店客服人员。一名工作人员称,20元的补偿,已经是网站所能做出的最大让步了。她拒绝转接高级客服人员,称“这就是最后处理结果”。为何迟迟不发货?她声称是当天做活动时,商品设置错误。由于该款商品,由一家名为“美国来”的第三方网店发货,最后她给出了该网店的客户电话。
  “我们从来没参加这个活动,根本不知道1号店将这款包纳入了‘零元购’的促销范围。”昨日,“美国来”的工作人员牢骚满腹,她表示,有十来名消费者“零元”下单,而该包成本都在200多元。迄今为止,店里一个都没发。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1号店以“零元”促销为噱头、行零元虚假促销之实,有欺诈的嫌疑,因此消费者可以向1号店索赔五百元。
  网上投诉详情︒网页截图
  媒体报道来源:http://whcb.cjn.cn/html/2015-09/01/content_54700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