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首页 > 媒体报道

2015年7月13日《中国消费者报》:《厨房没燃气 开伙成难题》

发布时间:2015-07-13 15:03:3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纯武 吴采平  

  厨房没燃气 开伙成难题
  ■纯武 本报记者 吴采平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澳门路85号公馆的48户精装房业主反映,自去年6月收房后,就一直在为自家的厨房能正常通天然气生火做饭而奔走,到现在却仍然只能望“气”兴叹。
  厨房无气可用
  6月24日,武汉市江岸区澳门路85号公馆业主黄女士向本报反映,她于2013年11月购买了澳门路85号公馆某层的7号精装修房,去年8月收房后发现,厨房无法通天然气,炒菜只能临时用煤气灶或电磁炉对付,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澳门路85号公馆是一栋临街商住楼,共有96套精装修房,其中48套房内可以正常使用管道天然气,另48套房内只能用燃气热水器,不能用天然气做饭,原因是由于该楼盘系闲置多年的烂尾楼盘活改造而成,受原房屋规划设计的局限,有一半房屋的厨房没有窗户、不通风,不符合安装燃气管道的条件。
  7月8日,记者来到澳门路85号公馆了解情况。业主孟先生告诉记者,每层的8套房中,分布在4个角落的1、4、5、8号房在交付时就能正常使用天然气,但夹在中间的2、3、6、7号房,却没把燃气管道连接入户。
  记者在4号房业主李先生家中看到,他家厨房里有个窗户,燃气表正好装在窗户边。像李先生这样,装好了燃气表能正常使用的业主有48户。而在7号房胡女士家中记者看到,由于没有窗户,厨房里不通风也不透光,打开厨房的灯可以看到厨房里的柜子和抽油烟机都装好了,但没有燃气表,无法正常炒菜做饭。像胡女士这样的住户也有48户。
  很多业主收房后发现了这一问题,纷纷要求开发商武汉中鸿业商贸实业有限公司“引气入厨”。今年1月,这48套房终于有了燃气表和燃气热水器,但却被安装在客厅室外放置空调机架的位置,距厨房近10米远。由于燃气管道不能到达厨房,业主们依然不能使用天然气做饭。
  源于规划设计
  针对48户业主反映的问题,武汉中鸿业商贸实业有限公司袁经理称,这栋楼早在1996年就完成了主体框架,后因为债务纠纷等原因搁置多年。2012年底,该公司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对房屋进行翻新、精装修,于2013年11月9日对外开盘出售。
  袁经理告诉记者,这栋楼因规划设计的原因不具备安装天然气的条件,后来经协调,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对这栋楼里符合安装天然气到户的一半房屋进行了安装,就是每层四角的4套房,一共48套。公司在前期对外销售时,对中间的4种户型,没有承诺说能通天然气。业主验房后提出通气的要求,公司经过半年多努力,请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在室外加装了燃气表和燃气热水器,每户多花了6000元。现在,业主可以使用热水洗浴、洗菜等,但不能在厨房使用天然气。
  业主胡女士对此进行了反驳,称开发商在报纸上刊登的《澳门路85号11月9日盛大开盘》一文中,宣称“生活必需的水、电、气毋庸置疑也已提前预装,为业主省却了不少麻烦”。而现在的状况是,因天然气安装入户不能到厨房,致使48户业主无法正常生火做饭,只能望“气”兴叹。
  记者了解到,在所有业主购房合同载明的“交房标准”中,关于用气的条款均为“水电气接市政管网”。袁经理表示,该条款后半句讲了水表和电表,没有提到燃气表,所以应该以交房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业主享有知情权
  武汉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工程管理科负责人章继东表示,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燃气表应安装在室内通风良好和便于查表、检修的地方,燃气管道应安装在独立、通风和采光的厨房内,从燃气表到灶具之间的金属软管最长一般不超过2米,若需延长,须经过专家论证,由专业人员安装,擅自改装燃气管道,引气穿越卧室及起居室是不符合规定的。
  武汉市江岸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刘立安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上述纠纷中,开发商在售房时是否明确告知了48户业主,因房屋规划设计原因导致厨房不能通天然气?如果没有告知业主,就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表示,业主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条款,保证业主正常使用天然气,或对业主做出相应的赔偿。
  媒体报道来源:http://zxb.ccn.com.cn/shtml/xfzb/20150713/2538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