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首页 > 媒体报道

2015年4月1日《长江日报》:《燃气炉安装时受损 市民要求更换遭拒》

发布时间:2015-04-02 9:19:52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汪洋  

  燃气炉安装时受损 市民要求更换遭拒
  律师:经销商应无理由更换
  昨日,艾女士指着威能壁挂炉有苦难言  见习记者任勇 摄
  本报讯(记者汪洋)昨日,家住汉口江大路的艾女士向本报反映称,半个月前购买了一台威能牌燃气炉壁挂炉,经销商在安装时操作失误导致电路板受潮。艾女士要求更换产品,遭到拒绝。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艾女士家中,她出示了与经销商武汉普蓝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家庭采暖和热水供应系统供货安装协议》。合同约定,艾女士支付给普蓝能源公司21000元,对方为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壁挂炉、散热器及管道的安装调试。燃气炉壁挂炉选用的是德国威能牌的产品。
  艾女士说,3月17日,普蓝能源公司上门安装了燃气炉壁挂炉,当时调水温时发现有问题,24日又找来两名师傅维修,仍未解决。26日,生产厂家派人员上门检查发现,燃气炉的电路板受潮,猜测是安装过程中工人不细心,打湿了电路板。
  经销商普蓝能源公司张经理介绍说,可以帮助更换电路板或者退款。艾女士不愿接受,表示只能更换产品。“重新更换电路板,不能保证经销商选用的是威能牌的原装配件。”艾女士说,接受退款也不划算,因为合同中是打包购买,以优惠价格购买到威能牌产品。若接受退款,以同样的价格买不到相同质量的产品。
  记者拨打厂家威能的客服电话,对方了解情况后联系武汉维修部。维修部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种情况下,经销商应该无理由地为客户更换产品。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吕群山认为,经销商为客户提供一条龙式的打包服务,安装产品时出现失误,属于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应由经销商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艾女士要求更换产品的诉求合理,经销商应无条件为其更换。
  媒体报道来源:http://cjrb.cjn.cn/html/2015-04/01/content_54304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