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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3日《武汉晨报》:《失足妇女被拘》

发布时间:2014-01-13 12:48:19   来源:武汉晨报   作者:詹琦  

  失足妇女被拘
  检方退回补充侦查后,不批准逮捕
  本报讯(记者詹琦)41岁妇女春兰(化名)在汉口某保健会所卖淫时被警方抓获。警方继续在查处中认为其参与该会所经营,以涉嫌容留卖淫罪将其刑拘。昨天,她被无罪释放。
  春兰供述称,她经人介绍到该会所从事按摩工作。去年11月26日晚,警方将春兰及嫖客(另案处理)抓获。事后,春兰被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5000元。随后,警方转而认为她涉嫌介绍卖淫罪并向检察机关申请逮捕。检察机关在历经二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后,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律师说法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吕群山、殷符认为,会所既非春兰所有,也非其租赁;其他7名技师既非其招募,也非其管理,她没有从中获利。春兰供认有借过钱给会所老板,但不能仅根据借钱就将其定性为容留卖淫的共犯。
  媒体报道来源:http://whcb.cjn.cn/html/2014-01/13/content_52793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