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5日《武汉晚报》:《离婚女拿到23万补偿款玩失踪》
发布时间:2013-12-16 8:58:02
来源:武汉晚报
作者:万勤
本来说好一手交钱一手交房
离婚女拿到23万补偿款玩失踪
本报讯(记者万勤)一对福建夫妻在武汉买下一套房子。两人协议离婚时,女方拿到23万元的补偿款就不见了,没有协助前夫办理过户手续。直到法院发出公告,她才到法院应诉。昨悉,江岸区法院作出判决:该女子必须履行离婚协议,协助其前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6岁的女子张秀和38岁的前夫李永都是福建人。两人在武汉购买了一套120平米的房产。2012年,两人感情破裂,于当年4月份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协议规定在武汉的这套房子归李永所有,但李永必须补偿张秀23万元。
李永很快按照协议将23万元付给了张秀,但张秀却迟迟不肯协助办理过户。李永多次与她协商未果,便诉至江岸区人民法院,要求确认他们的离婚协议有效并继续履行协议。但是,在江岸区法院下达传票时,张秀却玩起了失踪,拒不接收传票。今年8月,江岸区法院只好使用公告的方式,通知其到庭。
今年11月8日,此案开庭时,张秀又突然现身,法院最后作出判决:张秀必须继续履行离婚协议,协助李永办理房屋过户。
昨天,李永的辩护律师、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张雪纯律师介绍:张秀玩失踪的方式拒绝出庭并不可取,实际上是放弃了自己应有的权益。民事诉讼中,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的时间为两个月。如果被告方拒不到庭,可以采取缺席判决的方式予以判决。
媒体报道来源:http://whwb.cjn.cn/html/2013-12/15/content_52635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