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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1日《楚天金报》:《拖欠工资老板要担刑责》

发布时间:2013-12-11 13:43:18   来源:楚天金报   作者:方历娇  

  拖欠工资老板要担刑责
  服装厂跑路老板被批捕 律师提醒遭遇欠薪可求助法律
  楚天金报讯 □本报记者方历娇 通讯员张汉舟 鲁昕
  27名汉川籍农民工辛苦工作一年,没想到同乡老板竟欠薪跑路。昨日,记者从汉阳区检察院获悉,跑路老板汤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批捕。
  2010年,汤某在汉阳区开设一家服饰厂,大部分员工由妻子从老家汉川招来,由于是老乡,前来务工的工人们均没有和汤某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和报酬仅是口头达成协议。由于服装厂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到2012年12月,汤某已无力支付工资。截至今年元旦,汤某已拖欠27名员工10万余元的工资。
  今年1月,该厂部分员工来到汉阳区人力资源局维权,该局监察大队两次向汤某下达整改书,要求支付所欠工资。汤某均表示无力支付。
  随后,汤某逃往外地,被汉阳公安分局列为网逃人员。今年9月28日,汤某在黄石被警方抓获。
  据了解,截至11月4日,汤某仍欠薪5万余元。
  律师支招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孙志军副主任:农民工若遭遇欠薪,可与用工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若问题还不能解决,农民工可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未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欠薪数额较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被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媒体报道来源:http://ctjb.cnhubei.com/html/ctjb/20131211/ctjb2228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