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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9日《楚天都市报》:《物业竟支付552枚硬币》

发布时间:2013-11-29 12:34:52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张万军 徐剑桥  

  法院判物业公司补偿离职员工加班费
  物业竟支付552枚硬币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张万军 徐剑桥)离职员工到物业公司领取劳动报酬差额,却意外收到552枚一元的硬币,物业员工还将硬币倾倒在楼梯上。昨日,发生在武昌友谊大道阳光水岸小区武汉鑫连鑫物业公司里的这一幕,让当事人王先生颇为难受。
  昨日上午11时,记者赶到现场时,硬币已被清理干净。与物业公司相邻的901房居民吴婆婆介绍,9点多,她出门时,看到楼梯上堆满硬币,吓了一跳。
  王先生介绍,2008年起他便在武汉鑫连鑫物业公司上班,去年9月,公司增加劳动时长却不加工资,王先生与同事杜先生感觉不公平,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以前上班时的加班工资等劳动报酬1万多元。
  今年7月,武昌区法院判决,鑫连鑫物业公司支付王先生劳动报酬差额466元,加上诉讼费86元,一共552元。由于物业公司一直未兑现,无奈之下,王先生在今年10月向武昌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周一,他接到法院通知,让他昨日上午到物业公司拿钱。
  王先生介绍,昨日上午9时许,他和杜先生来到物业公司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拿出两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全是一元的硬币。当他清点到300多元时,物业员工让他签了收据,这时有一个工作人员让他们到外面去数,然后将两袋硬币提出门,倒在8、9楼间的楼梯上,硬币洒落十余级台阶,他当场愤然离去。
  杜先生介绍,王先生离开后,物业公司一名韩姓经理和三名工作人员出来,说“既然他不要这个钱,我们就把钱捡回去。”然后他们不顾杜的反对,将这些硬币全部捡走。
  记者来到物业公司办公室,大门紧锁,里面一名女性员工透过大门表示在开会,不能接受采访。谈到给王先生支付硬币一事,她表示,公司只有这样的钱给他。记者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姜女士,她表示自己不在公司,对此事不清楚。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孙志军律师表示,物业公司用硬币支付赔偿的做法不违法,但并不妥当,如果不顾当事人反对,拿回硬币,则属于侵占他人财物行为。
  媒体报道来源:http://ctdsb.cnhubei.com/HTML/ctdsb/20131129/ctdsb22167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