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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31日《楚天金报》:《电梯坏了半个多月 居民搬不进新家》

发布时间:2013-07-31 11:56:59   来源:楚天金报   作者:张艳 阮云杰  

  电梯坏了半个多月
  居民搬不进新家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记者张艳 实习生阮云杰)领到新房钥匙,硚口区某广场的陈婆婆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她在的单元电梯已经损坏了半个月,也没有人前来维修,一直不能入住新房子。与陈婆婆有一样遭遇的还有30多户居民。
  陈婆婆介绍,该广场为还建房小区,她所在的单元为C区1栋2区1单元,共11层,为一梯四户结构,共有44户人家,户主大多为60岁左右的老年人。开发商原定于2011年底交房,然而业主们直到今年4月15日才领到钥匙,比原定的时间晚了一年半。
  让陈婆婆和住户们感到郁闷的是,三个多月来,该单元仅有的一部电梯坏过多次,而这次一坏就“瘫”了半个多月,也不见有人前来维修,导致原计划搬入的30余户居民无法顺利入住。
  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电梯的大门是由业主运沙上楼装修时损坏的,应由业主承担维修费用,因前期的赔偿纠纷时间比较长,导致维修不及时。该工作人员称,目前物业已与“肇事者”达成赔偿协议,也联系了电梯公司着手维修,但因为被损坏的电梯门需要根据型号从上海一公司定做,再运送到武汉安装,还需要一些时日。
  电梯损坏,维修费是损坏者出,还是物业公司赔付?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家辉表示,根据新的《侵权责任法》,一般是谁损坏的,则由谁来承担相应责任,但如果是因为物业方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制止损坏发生,物业公司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但前提必须举证物业公司存在相应过错。
  媒体报道来源:http://ctjb.cnhubei.com/HTML/ctjb/20130731/ctjb21104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