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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8日《楚天金报》:《开发商非法吸资4.6亿》

发布时间:2013-07-18 14:25:40   来源:楚天金报   作者:方历娇 罗敏敏 王伟  

  开发商非法吸资4.6亿
  涉及1000多人 尚有1亿多未兑付
  楚天金报讯 3年时间,吸走1000多人4.6亿元资金,“拆东墙补西墙”用于房地产开发。检方认为该案社会危害大,一审判刑过轻,提出抗诉。昨日此案在武汉市中院二审。
  吸走4.6亿开发房产
  40岁左右的孙某,武汉人。2007年初,孙某与朋友合资注册了鑫银投资担保公司和武汉晶银房地产公司,两公司实际是“两块牌子一班人马”。2007年2月,房地产公司资金紧张,孙某以投资担保公司的名义,许诺每月支付2%至3%的利息,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吸收了1000多人的“存款”4.6亿余元,用于开发住宅小区。
  随着利息、回报支出不断增加,房地产开发又毫无建树,孙某等人去年3月因资金无法周转而案发,涉及未兑付资金1.3亿元。
  一审中,孙某被判有期徒刑8年,其他4名高管均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期4年执行,而13名业务员仅处2万至5万元罚金。
  检察机关认为,该案社会危害大,易引发群体事件,恶劣影响未消除,一审判刑过轻,提出抗诉。据悉,未兑付的1.3亿元里,仅追回赃款1095万元。13名业务员里,6人非法吸收存款过千万元,最高达5469万元。
  被告表示愿变卖债权
  昨日,公诉人抗诉成立,此案在武汉市中院二审。
  庭审中,面对公诉机关,孙某显得十分激动,声称一审认定的金额有错误,理由是公司财务累计重复计算,实际金额不到1亿。同时,孙某所在公司的财务也出庭表示,“财务账本有问题,但具体多少需要查证。”对此,公诉人回驳,之前的账本也是该财务人员出具,财务人员无以应答。
  庭审最后,孙某说:“我愿意变卖公司债权,尽量减少客户损失。”并表示愿意尽一切努力赔偿客户,请求法官从轻判决。
  公诉人表示,本案涉及多个投资人,每人背后都代表一个或更多家庭,而目前追回赃款仅1095万元,犯罪所造成的重大不良影响仍未消除,恳请二审从重惩罚。(记者方历娇 实习生罗敏敏、王伟)
  律师点评
  金报律师团律师、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孙志军副主任表示,依照刑法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我国刑法对该罪的处罚力度不够,不足以平民愤。提醒广大市民不要禁不起高额回报的诱惑 ,不要轻易向非法机构或者个人投资,否则会贪小便宜吃大亏。
  媒体报道来源:http://ctjb.cnhubei.com/HTML/ctjb/20130718/ctjb20975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