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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本所字号“朋来”为注册商标

发布时间:2011-03-22 19:15:05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本所字号“朋来”为注册商标
  2011年3月7日,本所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的“朋来”商标注册证。其编号为:第7543280号。其核定服务项目(第45类):个人背景调查;家政服务;服装出租;殡仪;婚姻介绍所;调解;仲裁;法律研究;诉讼服务;域名注册(截止)。其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2010年12月07日至2020年12月06日止。目前,律师事务所字号商标不仅在武汉、湖北罕见,甚至在全国亦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