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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先生简介
——自信人生两百年,会水长击三千里!
刘源波,男,1980年10月9日(阴历九月初一)出生,O型血,汉族,湖北江陵人。求学阶段,我一直是数学方面的领头羊,毫不谦虚地说:“我非常感谢父母给我聪慧的大脑赋予我强大的逻辑思维能力!”高中时学理工科的我步入大学时意外地进入法律的殿堂——先后毕业于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现为湖北经济学院)和武汉大学,但“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巧合却促成我的文理兼备,更造就我“穷人的孩子早当家”:20岁取得律师资格可能在全国也不多见。
出道时,在未能前往上海的情况下,我闯荡到广州。在广州的56个日子里,我接触到律师行业中非常前沿的观念。
事不容迟,我立刻返回武汉毛遂自荐于几家知名的律师事务所。2001年4月,在拒绝薪金律师保障的诱惑后,我选择一家自己能独当一面的律师事务所——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2004年5月,我应邀加盟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所。2005年5月,在朋友的推荐和支持下,我牵头的律师团队创办《合同纠纷网》。2008年9月底,在新律师法明确规定可以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这一大好形势下,我开始筹建个人律师事务所。2009年4月29日,我投资的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为全国首批个人律师事务所之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核准、湖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同时,我在28.5岁时成为武汉市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可能是全国最年轻的个人律师事务所主任)。
起初,在为硚口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硚口区私营企业协会提供法律服务时,我以“先学做人,后学做事”的态度,陆陆续续地结识汉正街、西汉正街等各大市场几百位私营企业主。在“利他”思想的指导下,我获得硚口区绝大多数私营企业主的认可和赞赏,后来则慢慢地形成“朋友满天下”的局面,也有了现在律师事务所字号“朋来”的雏形。
在2008年之前的执业生涯中,我亲自承办一百多件诉讼、仲裁案件和几百件非诉讼案件,涉及的领域有:民事、商事、刑事、行政、企业公司、知识产权、投资、金融、证券、房地产、婚姻家庭、劳动人事、海事海商、涉外和综合等。不知不觉中,我成了一名“万金油”律师,也不幸被“少年老成”之箭射中。目前,我主要致力于为案件质量把关,帮助或协助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发展和宏观规划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等,另经常抽空研究公益方面的法律和政策等。期间,我指导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一大批高质量甚至堪称经典的案件。因精力有限,现在我一般不亲自出庭,通常只负责案件的规划、策划、指导和幕后操作等,但二者例外:一、公益案件或冤假错案,免费;二、大案要案,出场费二十万元起。
2011年11月2日,我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出《半公益律师呼吁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尽快督促整改并查处各电视台广告违法播出行为的律师函》。2011年11月25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修改《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俗称“限广令”)。
2013年11月7日,《长江商报》特邀我投资的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设立《朋来说法》栏目,这一举改写武汉报纸从未直接以律师事务所字号命名其法治栏目的历史。
由于见解独到深刻、批评客观中肯并且一直传递正能量等原因,2013年12月26日,我受邀担任武汉《电视问政》特约评论员,为律师界第一人。
2015年1月1日,我带领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落户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汉商大厦写字楼20楼整层。至此,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在硬件方面也成为湖北省暨武汉市最大规模的个人律师事务所。
最后,借我一位朋友恭维我的话“你的性格做什么事都能成”来阐述我的座右铭:性格决定命运!
2004年12月24日初稿
2009年5月8日第一次修改
2015年1月3日第二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