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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接受尹某某委托,请求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赔偿医疗损害损失85505.89元获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2024-01-10 10:55:45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本所接受尹某某委托,请求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赔偿医疗损害损失85505.89元获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支持
  2022年7月6日,本所接受尹某某委托,指派律师王紫嫣小姐、律师喻佑松先生代理其诉华中科技大学某某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2022年7月7日,尹某某向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起诉。
  2023年9月1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王紫嫣小姐、喻佑松先生出庭。
  2023年11月14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鄂0104民初9434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尹某某因医疗损害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85505.89元;二、驳回原告尹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审判员高翔 法官助理仝亮亮 书记员余维……当日,王紫嫣小姐收到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上述文书。
  本案相关文书见:85717171.cn/wenshu.asp?id=4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