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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接受武汉某某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委托,促使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执行刘某288000元

发布时间:2023-12-01 19:21:51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本所接受武汉某某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委托,促使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执行刘某288000元
  2023年8月9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鄂01民终11572号《民事判决书》:……一、撤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2023)鄂0103民初515号民事判决;二、追加刘某为(2022)鄂0103执6359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40万元内对武汉某某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的案涉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审判长王日升 审判员李娜 审判员蹇鹏飞 法官助理邹艳伟 书记员许庆……详见:85717171.cn/anli.asp?id=4359
  2023年8月11日,本所接受武汉某某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马聪先生、律师田一乔女士代理其申请恢复强制执行(2022)鄂0103执6359号案件。
  2023年8月22日,武汉某某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向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2023年11月9日,马聪先生到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与执行员商定执行总金额为288000元。
  2023年11月27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将执行款288000元支付武汉某某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本案相关文书见:85717171.cn/wenshu.asp?id=4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