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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接受刘某某委托,请求驳回黄某某的上诉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2022-10-21 12:09:50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本所接受刘某某委托,请求驳回黄某某的上诉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
  2022年6月13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鄂0114民初764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刘某某借款100万元;二、被告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某某支付以借款1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35%,自2018年4月9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的逾期还款利息;三、驳回原告刘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反诉原告黄某某的全部反诉请求……审判员甘彬 法官助理吕凡 书记员郭云丽……详见:85717171.cn/anli.asp?id=4248
  2022年6月27日,黄某某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其上诉请求为:1、请求判令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并支持上诉人一审反诉请求;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当日,本所接受刘某某委托,指派律师王紫嫣小姐、律师田俊业先生代理本案的二审。
  2022年8月31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王紫嫣小姐、田俊业先生出庭。
  2022年10月10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鄂01民终13008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审判员申斌 法官助理何毅 书记员章琳菲……
  2022年10月14日,王紫嫣小姐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上述文书。
  本案相关文书见:85717171.cn/wenshu.asp?id=4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