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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接受某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委托,请求增加判令优先受偿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2022-01-11 19:26:06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本所接受某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委托,请求增加判令优先受偿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
  2020年10月12日,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桂0122民初2965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黄某某支付原告某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112362.58元;二、被告黄某某支付原告某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违约金28090.65元;三、被告黄某某支付原告某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差旅费663元;四、驳回原告某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审判员潘艳华 书记员梁静……当日,本所接受某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雷金翔先生代理本案的二审。
  2020年10月27日,某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021年5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桂01民终15949号《民事判决书》:……一、维持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2020)桂0122民初296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二、撤销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2020)桂0122民初2965号民事判决第四项;三、上诉人某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被上诉人黄某某名下的华晨宝马5系车辆(发动机号为2343C4××、车架号为LBV5S3102ESK231××)依法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不能清偿的141116.23元范围内优先受偿……审判长黄敏俊 审判员覃国雄 审判员邱伟英 法官助理莫智钧 书记员陈科容……
  2021年8月31日,雷金翔先生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上述文书。
  本案相关文书见:85717171.cn/wenshu.asp?id=4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