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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接受周某某委托,请求驳回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的逮捕申请获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支持

发布时间:2021-06-21 9:56:21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本所接受周某某委托,请求驳回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的逮捕申请获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支持
  2021年5月14日,周某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刑事拘留。
  2021年5月17日,本所接受周某某之父周某委托,指派律师赵慧茜小姐、律师杨晶女士担任周某某的辩护人。
  2021年5月25日,赵慧茜小姐、杨晶女士到武汉市江岸区看守所会见周某某。
  2021年5月28日,赵慧茜小姐、杨晶女士到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了解周某某案的相关情况并向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2021年6月9日,赵慧茜小姐、杨晶女士到武汉市江岸区看守所会见周某某。
  2021年6月15日,杨晶女士向武汉市江岸人民检察院提交《周某某不构成抢劫罪的法律意见书》并与办案人员交流意见。
  2021年6月17日,杨晶女士与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交流意见。当日,因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周某某,武汉市江岸区看守所释放周某某。
  本案相关文书见:85717171.cn/wenshu.asp?id=414385717171.cn/wenshu.asp?id=4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