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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接受武汉某某某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委托,请求撤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2020-12-28 15:58:01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本所接受武汉某某某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委托,请求撤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
  2020年9月30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鄂0191民初2475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武汉某某某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刘某某各项损失共计131043.13元;二、驳回原告刘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审判员张慧莲 书记员郭珺……
  2020年10月10日,武汉某某某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020年10月21日,本所接受武汉某某某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刘洁女士、律师戎畅小姐代理刘某某诉武汉某某某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滕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2020年11月3日,刘洁女士、戎畅小姐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一审卷宗阅卷。
  2020年12月2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刘洁女士、戎畅小姐出庭。
  2020年12月23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鄂01民终10575号《民事判决书》:……一、撤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鄂0191民初2475号民事判决;二、武汉某某某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刘某某各项损失共计79069.88 元;三、驳回刘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审判员张剑 法官助理朱越 书记员钟家鹏……
  2020年12月25日,戎畅小姐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上述文书。
  说明:本案没有相关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