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接受王某某委托,请求黄某与其离婚获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支持
2019年4月2日,王某某向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王家河人民法庭起诉黄某离婚纠纷案。
2019年5月28日,本所接受王某某委托,指派律师李士玉女士、律师赵慧茜小姐代理本案。
2019年5月29日,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王家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李士玉女士、赵慧茜小姐出庭并当庭提交《代理词》。
2019年6月20日,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鄂0116民初2006号《民事判决书》:……一、准予原告王某某与被告黄某离婚;二、原告王某某返还被告黄某彩礼2万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付清……审判员刘芳 书记员席悦……
2019年6月25日,李士玉女士收到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王家河人民法庭邮寄送达的上述文书。
本案相关文书见:
85717171.cn/wenshu.asp?id=3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