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接受武汉益诚大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委托,促使中天路桥有限公司同意支付租金
2017年11月20日,本所接受武汉益诚大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付文强先生、律师马聪先生代理其诉中天路桥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2017年12月4日,武汉益诚大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起诉。
2018年3月2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付文强先生、马聪先生出庭,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协议。当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鄂0102民初330号《民事调解书》:……一、双方共同确认,被告中天路桥有限公司差欠原告武汉益诚大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租金115733元;被告中天路桥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4日前向原告武汉益诚大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支付20000元、于2018年6月30日前付清余款95733元;二、若被告中天路桥有限公司未能如期足额支付,则以实际逾期款项为本金,从实际逾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24%标准向原告武汉益诚大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审判长胡迪 人民陪审员葛一红 人民陪审员周宁 书记员陈薇薇……当日,双方当事人到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签收上述文书。
本案相关文书见:
85717171.cn/wenshu.asp?id=3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