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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接受无锡坤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促使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同意支付劳务报酬

发布时间:2017-11-01 12:14:31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本所接受无锡坤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促使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同意支付劳务报酬
  2017年9月5日,本所接受无锡坤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范晨旭小姐、律师马聪先生代理其诉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
  2017年9月18日,无锡坤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起诉。
  2017年10月20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范晨旭小姐、马聪先生出庭,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协议。当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鄂0114民初1923号《民事调解书》:……一、被告下欠原告劳务报酬及质保金共计1113786元,由被告于2018年1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劳务报酬770784元,于2018年6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质保金343002元;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审判员朱清红 书记员杨红荣……当日,双方当事人到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签收上述文书。
  本案相关文书见:85717171.cn/wenshu.asp?id=3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