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接受冷某委托,促使郑某与其夫妻和好
2017年5月2日,本所接受冷某委托,指派律师卢雅琦小姐、律师马聪先生代理其诉郑某离婚纠纷案。
2017年7月14日,冷某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起诉。
2017年8月2日,冷某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2017年9月13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婚内协议》。当日,冷某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2017年9月15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鄂0106民初6131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冷某撤回起诉……审判员蔡子林 书记员徐欣……
2017年9月19日,双方当事人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签收上述文书。
本案相关文书见:
85717171.cn/wenshu.asp?id=3727和
85717171.cn/wenshu.asp?id=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