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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接受冷某委托,促使郑某与其夫妻和好

发布时间:2017-10-26 15:51:30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本所接受冷某委托,促使郑某与其夫妻和好
  2017年5月2日,本所接受冷某委托,指派律师卢雅琦小姐、律师马聪先生代理其诉郑某离婚纠纷案。
  2017年7月14日,冷某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起诉。
  2017年8月2日,冷某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2017年9月13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婚内协议》。当日,冷某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2017年9月15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鄂0106民初6131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冷某撤回起诉……审判员蔡子林 书记员徐欣……
  2017年9月19日,双方当事人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签收上述文书。
  本案相关文书见:85717171.cn/wenshu.asp?id=372785717171.cn/wenshu.asp?id=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