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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接受武汉盛世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促使北京汉银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同意支付劳务费和损失

发布时间:2017-05-26 19:25:53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本所接受武汉盛世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促使北京汉银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同意支付劳务费和损失
  2016年8月2日,本所接受武汉盛世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副主任柳毅先生代理其诉北京汉银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
  2016年8月20日,武汉盛世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2017年4月5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柳毅先生出庭。
  2017年5月2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当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0111民初1042号《民事调解书》:……一、被告北京汉银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5日之前向原告武汉盛世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劳务费及损失共计人民币350000元;二、原告武汉盛世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审判员胡海 书记员向丹……
  2017年5月3日,双方当事人到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签收上述文书。
  本案相关文书见:85717171.cn/anli.asp?id=3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