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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接受韩某某委托,促使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冻其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15-05-27 17:47:08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本所接受韩某某委托,促使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冻其住房公积金
  2015年5月14日,本所接受韩某某委托,指派副主任郭纪东先生、律师张瑞华女士代理其解冻住房公积金案。
  2015年5月21日,张瑞华女士到市民之家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沟通协商,提出解决方案,获得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可。
  2015年5月22日,张瑞华女士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起草文书。
  2015年5月25日,韩某某携带文书等材料到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冻其住房公积金。
  说明:本案为非诉法律事务,不上传相关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