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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接受周某某委托,促使百威(武汉)国际啤酒有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发布时间:2014-04-18 17:41:45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本所接受周某某委托,促使百威(武汉)国际啤酒有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0年6月17日,本所接受周某某委托,指派律师陈哲先生、律师冷秀丽小姐代理其申请仲裁百威(武汉)国际啤酒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2010年7月6日,周某某向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10年7月21日,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本案,陈哲先生、冷秀丽小姐出庭,周某某当庭申请仲裁员回避。
  2010年7月23日,冷秀丽小姐向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回避申请书》。
  2010年8月17日,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开庭,陈哲先生、冷秀丽小姐出庭。
  2010年8月19日,冷秀丽小姐向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提交《代理词》。
  2010年8月30日,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作出武劳仲裁字(2010)第250号《仲裁裁决书》:……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仲裁员余楚清 书记员姚舜禹……
  2010年9月1日,冷秀丽小姐到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签收上述文书。
  2010年9月14日,周某某向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2010年10月20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陈哲先生、冷秀丽小姐出庭。
  2010年10月24日,冷秀丽小姐向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提交《代理词》。
  2010年12月15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0)阳民二初字第618号《民事判决书》:……一、解除周某某与百威(武汉)国际啤酒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二、百威(武汉)国际啤酒有限公司支付周某某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69120.28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三、驳回周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审判员熊敏 书记员王念……
  2010年12月25日,冷秀丽小姐到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签收上述文书。
  2011年1月30日,百威(武汉)国际啤酒有限公司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其上诉请求为:1、撤销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0)阳民二初字第618号民事判决书;2、依法改判,驳回周某某的赔偿请求;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周某某承担。
  2011年2月9日,周某某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011年4月19日,主审法官就本案调查双方当事人,律师唐飞先生参加。
  2011年4月21日,唐飞先生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代理词》。
  2011年4月至2013年11月,唐飞先生一直催促主审法官尽快判决。
  2013年11月19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武民商终字第500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审判长刘忠 审判员晏幼峰 代理审判员易齐立 书记员陈蔚红……
  2014年1月17日,周某某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签收上述文书。
  本案相关文书见:85717171.cn/wenshu.asp?id=189485717171.cn/wenshu.asp?id=190385717171.cn/wenshu.asp?id=191885717171.cn/wenshu.asp?id=193385717171.cn/wenshu.asp?id=195685717171.cn/wenshu.asp?id=292785717171.cn/wenshu.asp?id=293385717171.cn/wenshu.asp?id=2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