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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接受大连实战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请求撤销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2011-12-15 14:47:55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本所接受大连实战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请求撤销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
  2011年7月11日,本所接受大连实战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赵欣先生、律师张雪纯小姐代理其诉湖北博大弘远教育培训有限责任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2011年8月15日,大连实战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起诉。
  2011年9月1日,因湖北博大弘远教育培训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作出(2011)汉民二初字第996号《民事裁定书》:……本案移送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代理审判员魏晋 书记员陈芳……
  2011年9月16日,大连实战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011年11月29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武立终字第00342号《民事裁定书》:……一、撤销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2011)汉民二初字第996号民事裁定;二、本案由江汉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审判长曹琳 代理审判员田芳 代理审判员姜华 书记员陈铭……
  2011年12月1日,律师张雪纯小姐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签收上述文书。
  本案相关文书见:85717171.cn/wenshu.asp?id=230885717171.cn/wenshu.asp?id=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