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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接受武汉市某某电源有限公司委托,申请强制执行襄樊某某某电子有限公司终结

发布时间:2010-04-21 13:50:09   来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本所接受武汉市某某电源有限公司委托,申请强制执行襄樊某某某电子有限公司终结
  2010年1月27日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2009)阳民三初字第216号《民事判决书》生效。详见:85717171.cn/anli.asp?id=1763
  2010年2月7日,本所接受武汉市某某电源有限公司,指派律师陈哲先生代理本案。
  2010年2月8日,武汉市某某电源有限公司向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0年2月24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直接从襄樊某某某电子有限公司被保全的银行账户上划扣相应款项给付武汉市某某电源有限公司。
  本案相关文书见:85717171.cn/wenshu.asp?id=1808